《公海条约》为菲律宾提供了机会

本月早些时候,包括菲律宾在内的联合国成员国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海条约》,结束了长达10年的争议性谈判,最终草案在联合国大会获得通过。

地球表面近三分之二被海洋覆盖,海洋占地球栖息地总面积的95%,但只有约39%的海洋属于国家边界或司法管辖区。在其余的人中,只有大约1%受到保护。《公海条约》旨在为开发和管理广阔的海洋生态系统提供一些保护和规则,以符合到2030年至少保护30%的海洋、陆地和沿海地区的目标,即去年12月在蒙特利尔举行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达成的所谓“30 × 30”协议。

新《公海条约》的规定要点是,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区进行任何新的海洋资源开发(如商业捕鱼、海底采矿或石油或天然气勘探)之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公约》还规定公平分享海洋遗传资源的知识、技术和惠益。

在一份声明中,联合国的一名代表解释说:“该条约不是要把自然放在一个钟罩里保持原封不动,而是要采取一种预防性的方法,在公海这个蛮荒西部负责任地使用海洋资源,以确保我们不会耗尽海洋生态系统,没有东西留给明天。”

从这个意义上说,许多支持该条约的国家都将其视为可持续经济增长的机会,菲律宾也应该如此。对菲律宾来说,有三个领域是显而易见的潜在优势。

首先,新的海洋条约将为保护和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努力提供一系列新的财政和技术资源。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条约后不久,欧盟和美国都宣布将出资成立一个拟议中的海洋保护新基金,初始资金分别为4000万欧元和8亿美元。预计世界银行将在下个月召开春季会议时宣布更多的新资金。

其次,新条约已经在水产养殖和渔业、废物管理以及环境修复和保护等领域激发了发展和投资需求。尽管《公海条约》适用于国家水域以外的地区,但人们认识到,所有海洋都是相连的,因此,在一个国家自己领土上的努力可能有助于或损害在公海上的努力的成功。

最后,《公海条约》可能为菲律宾解决与中国在西菲律宾海的争端提供一些框架。《公海条约》鼓励集体行动,如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和东帝汶之间已经实施的《珊瑚三角区倡议》,或长期提出的《西菲律宾海行为准则》。

当然,所有这些在这一点上都是前瞻性的,该条约必须得到各国的批准才能生效。为了利用它提供的保护和机会,菲律宾还必须批准该条约,这是参议院的责任。这项措施不应等待,毕竟这是菲律宾曾经参与的多年讨论的产物,大家应该已经很熟悉了。为了国家利益,也为了展示世界领导地位,参议院应在收到正式文件后立即着手处理批准问题。